
◎西嫩娃爾
守時是自小接收到的基礎教育之一。成年後進入職場,守時更是表現敬業精神的指標。有關守時的議題,往往第一個出現在腦海中的相對概念是「遲到」,對於預定進行的活動,如會議、演出等,均有時程的安排,時間到了,該出現的人,該進行的事未到位,等候的過程中總是令人不耐。然而,細究守時的議題,遲到固然令人不耐,那早到呢?在人情的運轉中,對於早到者,除了烙下好印象,認為這位早到者是個準時之人外,對於預定的活動似乎無啥作用,該進行的會議及活動,似乎少有提早開始的情況。不過,若真的提早開始,又會發生什麼樣的情形呢?
個人自認為是位守時者,特別是在涉及第三人之際,除非真的發生狀況,總在預定時間,提早抵達現場,一來不讓自己處於匆忙中,二來提早抵達現場,先整理一下自己的儀容、心情及接下來活動或會議的資料,也有助於自己掌握事情的進展。就拿法律服務這件事來說,有多次提早抵達服務現場,見現場已有幾位民眾等待諮詢,待個人將茶水、紙筆等相關物品就定位後,按下號碼鈴,「1號」的標示及聲響映入眼簾,迴盪於空氣中,此時見志工匆忙地走進諮詢室,直說:律師,服務時間還有5分鐘才開始。我說,我知道啊!現場已有民眾在等待,我已準備好了,可以開始接受諮詢了,不要讓民眾等。放心,我雖提早開始,但不會提早結束服務的時間。志工接著解釋:律師,不是擔心您會提早離開,主要是登記1號的民眾,剛剛問我何時開始,我說9點開始,她覺得時間還沒有到,遂離開現場,先去處理其他事了。若您現在就開始,在9點前還沒有回答完2號民眾的問題,1號民眾到來時,恐怕會發出抗議之聲。
個人聞訊,哦了一聲,那就「休息」幾分鐘再開始吧!這讓個人想起,多年前在另一處法服諮詢場合,亦曾有承辦人員提醒我,曾有民眾因為諮詢排序幾分鐘的差異,提出客訴,甚至在現場「嚕」了起來。真是令人不可思議,為了區區數分鐘,可以如此「計較」。不過,個人退一步想,會前來諮詢的民眾,本就是有「法律」問題在身,即使有些不是真的是法律問題,也是其生活中遇到困擾問題,心情應該不太好,藉機出氣,似乎也是人性所見。此外,也有些民眾本身性格就是屬於愛計較之人,寧可其負天下人,也容不得被占一絲絲便宜。法服的現場,不也就是人生縮影嗎?如此一想,個人也寬心了,公事公辦,雖然少了一些兒人情味,但可減少紛爭。兩相權衡,為避免真心換絕情且不為難志工及承辦人員,下次還是「準時」開始吧!
